关于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芜湖市湾沚区汤泊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芜湖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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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市湾沚区汤泊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芜环行审〔2026〕42号
发布日期:2026-02-26 10:35

****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市湾沚区汤泊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湾沚区红杨镇。经**市****委员会备案(湾发改项〔2022〕533号,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①渠首水源工程:泵站2座;②输配水工程:整治沟渠22条及6条沟渠的灌排沟护坡工程;③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④用水量测工程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站和三上章抗旱站不再建设。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界定施工红线,加强临时占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动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出入口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标准限值要求;燃油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洒水作业处理,不外排;基坑排水、干化场余水通过干化场沉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泵站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Ⅰ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02383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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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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