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忻****风电场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4日 |
国华(****公司:
你公司报来《忻****风电场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结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地点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大塘镇、马泗乡、思练镇、安**一带山脉,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08.9263,北纬24.1256。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设计机位31个(正选28个风机机位点,备选3个风机机位点),拟安装28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50MW, 其中单机容量为6.25MW风机8台, 单机容量5.0MW风电机20台。风机轮毂高度为160米, 叶轮直径220米; 本工程**1座220kV升压站,新**装1台容量为150MVA的主变,升压站以1回220kV电压等级****风电场二期220kV升压站220kV侧,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电压等级为35kv 的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架空线路相结合方案,总长60.23千米,其中架空集电线路长57.13千米,直埋电缆长3.1千米。**道路总长约46.91千米(含进站道路0.15千米),改扩建道路总长约22.54千米。
项目总占地面积130.2951万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2.5651万平方米,临时占地127.7300万平方米; 总挖方量178.81万立方米, 总填方量78.46万立方米产生永久弃渣100.35万立方米。项目共规划布置15个弃渣场,9个临时堆土点。
项目为《**陆上风电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清单(2024年 调整)规划风电项目;******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空间管控要求;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风电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已获得****委员会核准批复(来发改审批〔2025〕74号),符合**能源发展规划。
项目位于大塘镇、马泗乡、思练镇、安**一带山脉,项目风机、道路、集电线路、弃渣场等****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公益林、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风电项目禁止建设区,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项目所在单元准入要求。
场内道路200米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敏感点,项目B1风机平台北面与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5米,项目B3、B4风机进场道**面约70****社区果燕水源地,水源地类型为地下水类型,本工程不在该水源地汇水范围和补给径流区;项目风机距离敏感点均达到400米以上,最近的敏感点为B15风机约514米处的各断屯,其余风机点位(含备选)与敏感点距离均达到700米以上,J7风机平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最近距离约95米。
根据《****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区候鸟迁徙通道保护管理的通知》,**县不属于34个县(市、区)候鸟迁徙路线重要区域,不涉及栖息地保护区,项目建设符合《**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
项目总投资为81356.56万元,环保投资917万元,占总投资 1.13%。
二 、环评审批意见
该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一 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 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同时要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 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 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并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严格按施工进度安排分段施工,采取边界围挡、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定期喷洒抑制剂、运输车辆简易冲洗装置等多项防护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空气的影响。
2.在风机塔及吊装平台、升压站的场地四周根据地形设排水沟,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季用苫布进行遮盖,在施工场地的雨水汇流处设置三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
3.合理组织施工。避免在大风、暴雨天气、鸟类迁徙期施工;尽量避免施工噪声、夜间灯光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临建区周边设置围挡,作为临时声屏障。
4.临时弃土堆放于施工区内的临时堆土场,并遮盖,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系统,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道路施工过程中禁止向道路侧坡倾倒渣土。
5.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避免对保护类植物造成破坏。B3、B4入场分岔路口的改扩建路段两侧分布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涉及需要进行移栽的,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进一步制定移栽方案,办理相关移栽手续进行移栽。项目评价范围内有二级古树1株,为黄葛树,位于古前屯,与B19号风机进场道路距离222米;准古树1株,为榕树,位于拉贡屯,与B30号风机进场道路距离184米。项目施工时不在古树附近设置施工场地、弃渣场,项目施工前应在古树旁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古树。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严禁做出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6.严格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 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按计划及时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旧玻璃钢材料、包装物将回收暂存于升压****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统一进行回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采用吸粪车抽吸后用作农田肥料;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废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主变压器油、箱变废油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危废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点交环卫部门清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排至调节池,经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排入集水池,再回用于站内绿化或周边林地灌溉。升压站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其他措施
1.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需优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投资 。
2.建设单位须加强环境意识教育,提高管理水平,风机日常 检修中进行拆卸、加油清洗等过程要注意避免漏油、滴油、油布 乱扔等现象,以免对植被、土壤形成污染。加强对工作人员保护 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相关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生态 环境保护意识,杜绝工作人员捕猎两栖、爬行、鸟类等野生动物。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 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 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 督要求。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环境局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按规 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