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公司乌拉特后****铁矿选矿系统升级改造扩能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内****公司乌拉特后****铁矿选矿系统升级改造扩能工程变更项目,****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脱硫浮选车间、浮选尾矿浓密机、浮选水池、药剂库、化验室。取消2台蒸汽锅炉和储煤棚,干选厂房内粗碎工段的除尘器变更为一套大除尘系统,中碎工段、筛分工段和细碎工段的除尘器变更为一套大除尘系统。高位水池由湿选厂房外西侧变更至本项目西南侧1.5km处,容积由原来的2000m3变更为10000m3。沉淀池由湿选厂房外西侧变更为磁选尾矿浓密机南侧。新增磁选尾矿陶瓷压滤机1台,磁选尾矿由湿排变更为干排。其他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变更后选矿系统生产能力为300万t/a,年产铁精粉81万吨。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粗碎干选车间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中碎车间废气、筛分干选车间废气、细碎筛分车间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表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选矿厂磁尾压滤废水和磁尾溢流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厂生产用水,不外排;精矿压滤废水压滤后经浮选水池沉淀后,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于脱硫浮选工段;****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抑尘。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废机油、化验室废液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除尘器除尘灰通过全封闭皮带进入湿选系统。
(2)干选废石回填至2#露天采坑。
(3)磁选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送磁选尾矿陶瓷压滤机压滤后,同磁选尾矿一同送3#露天采坑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4)浮选尾矿经浓密机脱水过滤后直接装车外售至硫酸生产企业综合利用。
(5)浮选水池底泥定期清掏,送浮选尾矿陶瓷压滤机压滤后外售综合利用。
(6)浮选药剂废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药剂库内定期外售。
(7)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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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