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中选结果公告
**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项目于2026年2月13日遴选评审结束,****小组评审,现将遴选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遴选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
2、委托代理编号:****
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时间)
4、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市惠泽路财金大厦7楼小会议室
二、评审情况:
| 序号 | 申请人(承保单位名称) | 排名 |
| 1 | **** | 第一名 |
| 2 | 中华联合****公司****公司 | 第二名 |
| 3 | 中国**洋****公司****公司 | 第三名 |
| 4 | 中国人寿****公司****公司 | 第四名 |
| 5 | 中国******公司****公司 | 第五名 |
| 6 | 中国大地****公司****公司 | 第六名 |
| 7 | ****公司****公司 | 第七名 |
| 8 | 阳光****公司****公司 | 第八名 |
三、中选结果:
| 中选排名 | 中选承保单位名称 |
| 第一名 | **** |
| 第二名 | 中华联合****公司****公司 |
| 第三名 | 中国**洋****公司****公司 |
| 第四名 | 中国人寿****公司****公司 |
| 第五名 | 中国******公司****公司 |
四、后备机构名称:中国大地****公司****公司
五、遴选小组:欧阳琳、袁永罡、汪沛玮、王瑾、吴艳芝。
六、监督:****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纪委对本次遴选工作全过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欧阳琳
电话:0735-****089
地址:**市惠泽路38****财政局603(债务与金融科)
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雪琼
电 话:0735-****555
地 址:**省****花园2栋102室
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文件
**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
委托代理编号:****
遴 选 文 件
2026年2月
目 录
**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公告
********财政局委托,****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湘财金[2026]4号)文件要求,现将公开竞争性遴选**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
2、遴选方式:公开竞争性遴选
3、遴选对象:保险公司市级分支机构。
4、遴选数量:5家,当合格遴选人不足5家时,则全部中选。
5、分包情况:市本级及其所辖**、**两区为一个遴选区域,遴选范围为中央财政补贴品种,总保费规模预计4061.84万元(****财政厅审定下达的品种及规模为准),分5个项目包,20个小标包。5个项目包规模依次为:2493.44万元、999.58万元、257.48万元、235.77万元、75.57万元。
| 项目包1 | 序号 | 90.8pt;padding:0pt 1.4pt 0pt 1.4pt ;border-left:none; border-right:1px solid rgb(0,0,0); border-top:1px solid rgb(0,0,0);border-bottom:1px solid rgb(0,0,0); "> 地区 | 险种 | 金额(万元) |
| 标包1 | **区华塘镇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 | 303.17 | |
| 标包2 | **区鲁塘镇 | 水稻、水稻制种 | 110.72 | |
| 标包3 | **区骆仙街道 | 水稻、育肥猪、能繁母猪 | 4.00 | |
| 标包4 | **区五里牌镇 | 育肥猪、能繁母猪 | 255.42 | |
| 标包5 | **区许家洞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玉米、油菜 | 325.01 | |
| 标包6 | **区良田镇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玉米、油菜 | 398.78 | |
| 标包7 | **区飞**镇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油菜 | 378.58 | |
| 标包8 | **区五盖山镇 | 育肥猪、能繁母猪 | 519.78 | |
| 标包9 | **区全域 | 林业 | 62.36 | |
| 标包10 | **区全域 | 林业 | 129.62 | |
| 标包11 | **区全域 | 油菜 | 6.00 | |
| 合计 | 2493.44 | |||
| 项目包2 | 标包12 | **区栖凤渡镇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玉米、油菜 | 832.90 |
| 标包13 | **区鲁塘镇 | 育肥猪、能繁母猪 | 121.00 | |
| 标包14 | **区保和乡 | 水稻、育肥猪、能繁母猪 | 45.68 | |
| 合计 | 999.58 | |||
| 项目包3 | 标包15 | **区仰天湖乡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 | 45.54 |
| 标包16 | **区石盖塘街道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 | 61.75 | |
| 标包17 | **区安和街道 | 水稻、水稻制种、育肥猪、能繁母猪 | 20.40 | |
| 标包18 | **区坳上镇 | 水稻、育肥猪、能繁母猪、玉米、油菜 | 129.79 | |
| 合计 | 257.48 | |||
| 项目包4 | 标包18 | **区白露塘镇 | 水稻、育肥猪、能繁母猪 | 226.44 |
| 标包19 | **区五盖山镇 | 水稻、玉米、油菜 | 9.33 | |
| 合计 | 235.77 | |||
| 项目包5 | 标包20 | **区五里牌镇 | 水稻、水稻制种、玉米、油菜 | 75.57 |
| 合计 | 75.57 | |||
| 共计 | 4061.84 | |||
备注:****财政厅审定下达的品种及规模为准
选包规则:
按照评审得分排名顺序确定5名中选人,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评审得分排名确定优先选择权,依次选择项目包。第1名优先从所有项目包里选择1个项目包,第2名从余下的4个项目包里选择1个项目包,依次类推,第5名选最后1个项目包。最终中选的承保机构为5家。
二、承保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公司****监管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公司目录范围内。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能够按要求与**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6、对于在财金〔2020〕128号文件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在遴选区域具有经金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区域遴选的授权文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况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
1、以联合体(共保体)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险机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的。
2、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区级分支机构申请市本级及所辖区遴选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申请省直管县市遴选的。
3、在参选地区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被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进行重大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
****财政局门户网站为本次遴选发布媒体。
(1)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公司负责人资格****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到****(**省****花园2栋102室)购买遴选文件,此遴选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元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 月13日上午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惠泽路财金大厦7楼小会议室 。
公示期5个工作日。
遴选人:****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欧阳琳
电 话:0735-****089
地 址:**市惠泽路38****财政局603(债务与金融科)
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雪琼
电 话:0735-****555
地 址:**省****花园2栋102室
| 序号 | 名称 | 内容规定 | |
| 1 | 项目名称 | **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 | |
| 2 | 遴选人 |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 |
| 3 | 代理机构 | **** | |
| 4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公司****监管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公司目录范围内。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能够按要求与**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6、对于在财金〔2020〕128号文件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在遴选区域具有经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区域遴选的授权文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况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 1、以联合体(共保体)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险机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的。 2、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级分支机构申请的,区级分支机构申请市本级及所辖区遴选的。 3、在参选地区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被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 | |
| 5 | 遴选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 6 | 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储存模式:不可编辑,设置只读模式。 安全属性:加密(自行设置密码) 3. 电子版响应文件:分别以U盘和光盘形式各五份。参加遴选的机构需保证电子版文件无损坏及病毒,若提交的电子版文件打不开及损坏,造成的后果自负。 备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申请人)在签到表上将密码进行登记。 | |
| 7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和光盘单独密封包装,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由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
| 8 | 密封袋封面上应标注的内容 | 1、“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 2、 电子版响应文件 3、“在 年 月 日(星期 )上午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字样 4、申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 |
| 9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 月13日上午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惠泽路财金大厦7楼小会议室 。 | |
| 10 | 评审委员会组成 |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财政、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中抽取,其中遴选区域专家不少于1人。 | |
| 1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12 | 发布公告媒体 | ****财政局门户网站. | |
| 13 | 代理服务费 | 由遴选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签订的代理协议执行。 | |
1.适用范围
1.1本遴选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遴选文件前附表”(以下简称遴选文件前附表)所述遴选项目。
2.定义
2.1“遴选人”详见遴选文件前附表。
2.2“代理机构”详见遴选文件前附表。
2.3“申请人”:指向遴选人提****公司****公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按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要求。
4.参与遴选费用
4.1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遴选的相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遴选人或者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申请人代表不是申请人的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需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查询单,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联合体
7.遴选文件的组成
7.1本遴选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遴选公告
第二章 遴选须知
第三章 遴选合同
第四章 遴选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7.2 本章第 10.1 款对遴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遴选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遴选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8. 遴选文件的提供期限及方式
8.1 遴选文件的提供期限及方式见遴选文件前附表。
9.偏离
9.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遴选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遴选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遴选文件的一般条款偏离。
9.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遴选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 “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 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0. 遴选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遴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遴选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遴选文件的申请人,申请人需确认是否收到。
11. **遴选截止时间
11.1 代理机构可以视遴选具体情况,**遴选截止时间,但应当在遴选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遴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遴选文件的申请人,申请人需确认是否收到。
12.响应文件的语言
12.1申请人与遴选人之间的与遴选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响应文件均使用中文。
13.计量单位
13.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一)遴选响应声明
(二)申请人具备遴选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响应/偏离表
(四)评审因素和标准中需提供的资料
14.2 响应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 14.1 款要求的结构。
14.3 申请人无论中选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 申请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 遴选有效期
16.1 遴选有效期见遴选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申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遴选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定选以及签订合同。遴选有效期从本章遴选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遴选截止之日起计算。遴选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 响应文件的签署
17.1 响应文件份数见遴选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本项目不适用)
17.2 响应文件采用加密电子的形式(U盘和光盘),U盘和光盘在评标打开时损坏等异常情况导致无法评标,后果由投标人(申请人)自负,电子响应文件为投标文件(遴选申请文件)盖章签字后的彩色扫描件或使用直接编辑的电子文档(使用电子签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8.1 响应文件按遴选文件前附表。
18.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遴选文件前附表。
18.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接收。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章遴选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遴选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的地点。
19.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遴选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遴选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20.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 串通参与遴选行为
21.1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参与遴选行为,其响应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遴选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2.评审
22.1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详见遴选文件前附表。
23.评审顺序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对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4.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24.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被否决:
(一)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二) 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制作或密封的;
(三) 响应文件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4.2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资格应当被否决: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以****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选的;
(三)响应文件中的申请人名称和组织结构与实际情况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四)其他违反遴选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六、中选结果公告
25. 中选结果公告
25.1 遴选人在评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承保机构。
25.2 中选承保机构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遴选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网站公告中选结果,遴选文件随中选结果同时公告。
25.3 中选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26. 中选结果通知
26.1 中选公告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承保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遴选人和中选承保机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遴选人不得违规改变中选结果,中选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且不得转包。放弃中选包的,视同放弃中选;放弃中选或转包的,在下一个遴选周期不得参与申请。放弃的中选包由其他中选承保机构按本遴选文件的选包规则依次补选。
27. 签订合同
27.1 遴选人应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遴选文件、中选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与本遴选区域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选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遴选人不得向中选承保机构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7.2 遴选人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市为单位汇总后将遴选工作实施
情况、遴选****财政厅。
八、其他规定
28. 其他规定
28.1 遴选文件的其他规定见遴选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
遴选合同
****财政局: (甲方)
承保机构(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合同名称及内容
(1)遴选项目名称:
(2)承保内容:
(3)承保区域范围: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 写:
每年的保费规模及****财政厅下发的最新文件执行,金额具体以实际参保数量计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及方式
2026年-2028年,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政府停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或退出现象除外。
4.付款:
1、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 承保数据经核实及上级保险补贴资金到账后,根据**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按程序申报办理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遴选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选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遴选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注:合同具体要求及细则双方自行约定。
1.1本次遴选最终中选的承保机构为5 家,当合格遴选人不足5家时,则全部中选。
按照评审得分排名顺序确定5名中选人,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评审得分排名确定优先选择权,依次选择项目包。第1名优先从所有项目包里选择1个项目包,第2名从余下的4个项目包里选择1个项目包,依次类推,第5名选最后1个项目包。最终中选的承保机构为5家。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中选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为3年(2026年-2028年)。在服务期限内,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选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承保资格:
(1)在服务期限内连续两年绩效评价在70分以下或单次绩效评价在60分以下;
(2)承保****管理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补贴或业务的;
(3)承保机****公司、总公司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金融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处罚以金融监管部门认定位置);
(4)承保机构及其负责人因农业保险严重违规被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并受到处理的。
(5)以违规引税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中选资格的。
(7)中央和我省其他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应取消承保资格的情形。
取消资格后该承保机构负责的业务,以标包为单位由后备承保机构、其他中选承保机构依次选包承接,服务期限为原中选承保机构的剩余服务期限,相****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遴选响应声明
(二)申请人具备遴选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响应/偏离表
(四)评审因素和标准中需提供的资料
**市本级及所辖区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竞争性遴选
响应文件
申请人: (单位全称)(盖章)
****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遴选响应声明
致 (遴选人或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公开竞争性遴选文件(遴选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公开竞争性遴选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遴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遴选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U盘五份、光盘五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遴选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保证在获得中选资格后,按照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遴选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五、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以联合体(共保体)形式或委托其他保险机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的;
(2)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区级分支机构申请市州本级及所辖区遴选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申请省直管县市遴选的;
(3)在参选地区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被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
六、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遴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申请人: (单位全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须知
(一)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未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签字的;
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代表若是负责人,应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代表若不是负责人, 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记录查询单复印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按第一章“遴选公告”第 2项承保机构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遴选公告”第 2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三)其他
1、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1****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公司负责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响应文件、进行合同商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 ****公司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公司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申请人: (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如公司负责人参加,为方便身份验证,****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无需密封,与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一起现场交由监督领导审核。)
本人作为 (申请人****公司负责人,****公司的 (姓名)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申请人: (单位全称)(盖章)
****公司负责人: (盖章或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公司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公司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如委托人参加,为方便身份验证,申请人另备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起现场交由监督领导审核)
| 序号 | 遴选文件章节条款号 | 遴选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 第二章 遴选文件前附表 | 响应文件份数 | |||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
| 遴选有效期 | ||||
| 遴选主要内容及要求 | ||||
| … | ||||
| 申请人保证:我单位对遴选文件所有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
申请人: (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以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市县机构设置情况
2、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3、正式人员配备情况
4、兼职人员配备情况
5、车辆配备情况
6、科技赋能
7、基础信息质量
8、历史理赔情况
9、历史理赔情况
10、承保业绩
11、服务经验
12、表彰及试点
13、综合费用率
14、监管检查及处罚
15、服务对象满意度
16、偿付能力充足率
17、风险综合评级
18、大灾准备金
19、管理制度
20、农业保险绩效评价
21、地方特色农业发展、乡村**
23、农业防灾减损服务方案
24、如有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总则
1、评审委员会
1.1 评审由遴选人按相****委员会负责。
2、评审方法
2.1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选承保机构和优先选包顺序。总分相同的,按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合规经营及风险管控能力、市县自主设置指标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只有 1 ****公司参与遴选时,符合遴选条件即可确认中选。
二、评审程序
3、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3.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遴选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遴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申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3.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见附页 1、附页 2):
(1)未按照遴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第一章“遴选须知”第 3.1 款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不满足第一章“遴选须知”第 9.1 款、第 9.2 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4)同一申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载明的响应范围小于遴选文件规定的遴选范围的(缺漏遴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6)遴选有效期不足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遴选文件规定的。
4、澄清有关问题
4.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审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 申请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 不满足第一章遴选须知第 9.1 款、第 9.2 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内容。
4.3 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
4.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委员会应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审因素,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 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对每个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
6、中选结果
6.1 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选承保机构和优先选包顺序。总分相同 的,按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合规经营及风险管控能力、市县自主设置指标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7、优先选择权
7.1 按照评审得分排名顺序确定5名中选人,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评审得分排名确定优先选择权,依次选择项目包。第1名优先从所有项目包里选择1个项目包,第2名从余下的4个项目包里选择1个项目包,依次类推,第5名选最后1个项目包。最终中选的承保机构为5家。
8、特殊情形
8.1 只有 1 ****公司参与遴选时,符合遴选条件即可确认中选。
附页 1 资格性审查表
申请人名称:
| 序号 | 审查内容 | 不符合的情况说明 | 评审意见 |
| 1 | 申请人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是否符合要求。 | ||
| 2 | 申请人是否为经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遴选地区分支机构,****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区域遴选的授权文件。 | ||
| 3 | ****公司****监管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公司目录范围内。 | ||
| 4 | 是否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 ||
| 5 | 在遴选区域是否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 ||
| 6 | 信息化建设是否能满足业务管理要求,是否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公司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是否能够按要求与**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对接。 | ||
| 7 | 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公司是否已与中国农****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 ||
| 8 | 对于在财金〔2020〕128 号文件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是否在 5 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
| 评委小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1、审查内容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在评审意见中打“√”,不符合的打“×”。上表中有一项内容不符合的,其审查结论为不合格,则不进入响应文件下一轮的评审。
2、****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对审查结论有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审查结论。
附页 2: 符合性审查表
申请人名称:
| 序号 | 审查内容 | 不符合的情况说明 | 评审意见 |
| 1 |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遴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 2 | 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遴选文件要求。 | ||
| 3 | 响应文件的组成或格式是否按照遴选文件提供。 | ||
| 4 | 响应文件是否存在关键内容不全。 | ||
| 5 | 响应文件是否存在不满足遴选文件第二章“遴选须知”第 9.1 款、第 9.2 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 6 | 响应文件对遴选文件要求是否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 ||
| 7 | 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
| 评委小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1、审查内容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在评审意见中打“√”,不符合的打“×”。上表中有一项内容不符合的,其审查结论为不合格,则不进入响应文件下一轮的评审。
2、****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对审查结论有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审查结论。
附页3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
| 1 | ||||
| 2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 值 (分) | 评 分 标 准 | 评 分 说 明 | |
| 1 | 服务能力30分 | 市县 机构 设置 4 分 | 4 | 遴选区域为市州本级及所辖区的,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得分=2分+****公司/所辖区个数×2 分+****服务部/所辖区个数×1分,最高分不超过 4 分。 遴选区域为省直管县市的,****公司的计 4 分,****服务部的计 1 分,最高分不超过 4 分。 | ****公司、****服务部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开办农险资质,并内设专门农业保****公司自有分支机构(含经监管部门批筹,在合同服务期间可以开展业务的)。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 |
| 2 | 基层服务体系6 分 | 6 | 在遴选****服务部****办公室。****服务部据实计算,****办公室按 1×80%计算,****服务部****办公室的,****服务部的得分。以遴选区域开展农业保险的行政区划乡镇数量为评审基准值(服务机构总数不超过乡镇数,超出遴选区域行政区划数量不纳入计算),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参加遴选的****服务部数量+ ****办公室数量×80%)/评审基准值×6 分。 | ****服务部为经金融监管部****公司自有五级分支机构(含经监管部门批筹的,****集团内的相互代理), 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办公室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设立好的机构为准,****人民政府****小组出具的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与该乡镇**的文件、协议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证明出具单位公章,提供办公现场实景照片。各公司不得突击、虚假挂牌,如提供虚假材料,则中选资格作废。 | |
| 3 | 正式人员配备5 分 | 5 | 在遴选区域配备有专业农险人员,正式编制人员按实计算,劳务派遣人员按 50%折算。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专业农险人员最多数量(若实际人数大于按遴选区域 2024 年度农业保险中央品种保费规模、400 万元匹配 1 人测算值,余数向上取整,超出人数不纳入计算)为评审基准值,达到基准值的承保机构计满分。未达到基准值的承保机构该项得分=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专业农险人员数量/评审基准值×5 分。 中央品种指中央财政给予补贴的水稻、水稻制种、玉米、棉花、油菜、大豆、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等 11个品种,下同。 | 专业农险人员为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市/县级分支机构专职从事农业保险的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加盖参加****公司公章的专业农险人员名单,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承保机构与员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中选资格作废。 遴选区域 2024 年度农业保险中央品种保费规模以财政部门提供的结算数据为准。 | |
| 4 | 服务能力30分 服务能力30分 | 兼职人员配备1 分 | 1 | 在遴选区域配备乡镇、村农业保险专(兼)干、协保员人数达标标准根据该承保机构在遴选区域的 2024 年度农业保险中央品种保费规模,按种植险及林业等承保规模/200 万元,养殖险承保规模/150 万元确定,余数向上取整,未达标的不计分。在达标的基础上,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兼职人员最多数量(若实际人数大于遴选区域上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按种植险及林业等承保规模/200 万元,养殖险承保规模/150 万元测算值,超出人数不纳入计算)为评审基准值,达到基准值的承保机构计满分。未达到基准值的承保机构该项得分=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乡镇农业保险专(兼)干、协保员数量/评审基准值×1 分。 | 乡镇、村农业保险专(兼)干、协保员为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在遴选区域选聘的乡镇、村级兼职农业保险服务人员。需提供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的乡镇、村农业保险专(兼)干、协保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年工资额或工作经费、防疫激励费用等),并提供 2024年 12 月 31 日前签订的委托代办协议,乡镇政府、村支两委或****小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证明出具单位公章。以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则中选资格作废。 遴选区域的 2024 年度农业保险中央品种保费规模以财政部门提供的结算数据为准。 |
| 5 | 车辆配备2 分 | 2 | 在遴选区域配备农业保险工作车辆配备 4 台及以上的计 2 分,配备 3 台的计 1.7 分,配备2 台的计 1.4 分,配备 1 台的计 1 分,未配备的不计分。(车辆数量大于专业农险人员数量的,超出数量不纳入计算) | 农业保险工作车辆要求喷有“三农服务”或“理赔查勘”类似字样,行驶证所有人为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或其省、市级机构。需提供加盖参加****公司公章的农业保险工作车辆清单(含车牌号码、行驶证等信息,并附车辆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不同遴选区域重复使用同一台车辆信息,则认定为虚假,涉及的遴选区域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的中选资格作废。 | |
| 6 | 科技赋能12 分 | 12 | 在遴选区域内配备农业保险所需的无人机( 1.5 分)、AI 智能点数工具( 1.5 分)、线上化投保理赔全流程服务( 1 分)、风险减量管理服务(2 分)、客户信息真实性校验工具(2 分)、高精度构图能力(2 分)、卫星遥感及 3S 技术(2 分)。 | 1.每个遴选区域至少配备 1 台无人机,计 0.5 分;具备常态化作业能力,计 1 分。( 由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设备归属证明资料、功能说明和在遴选区域所在市州的应用案例,应用时间应在 2025 年9 月 30 日前,下同) 2.AI 智能点数工具配备到人,计 0.5 分;****养殖场的实际应用案例,计 1 分。( 由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设备归属证明资料、功能说明和在遴选区域所在市州的应用案例) 3.线上化投保理赔全流程服务须支持农险投保理赔信息采集及录入、告知、公示、缴费、出单、支付等全流程线上化,计 1 分。(需提供农险线上化 APP 截图、流程操作截图) 4.风险减量管理服务,建立的气象、地质、病虫害等各类灾害预警防治平台计 1 分,常态化应用计 1 分。(需提供相关 APP、系统截图,技术服务证明材料、在遴选区域所在市州的应用案例) 5.客户信息真实性校验需能实现投保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实名校验功能,计 1 分。(需提供服务证明材料、检测流程截图) 6.高精度构图能力主要是指农险地块信息建设能力,能做到一人一地的得2 分;仅能按保单勾画地图,无法对应到人的得 1 分;无法构图的不得分。 (需提供构图系统功能介绍、构图界面截图) 7.卫星遥感及 3S 技术需满足位置定位、面积检测、作物识别、灾害识别等功能,每项功能计 0.5 分。(需提供技术服务证明材料、检测流程截图) | |
| 7 | 服务业绩30 分 服务业绩30 分 服务业绩30 分 服务业绩30 分 | 基础信息质量2 分 | 2 | 集体投保身份准确率:****公司全省范围内中央品种保单级身份证号去重,再按照身份证规则统计符合身份证号,集体投保身份准确率=符合编码规则农户户次/集体投保农户总户 次。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准确率最高值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 =其他参加遴选的集体投保身份准确率/评审基准值×2 分。 | 按该指标值取 2025 年 7 月 1 日-12 月 31 日数据,以金融监管部门提供为准。 |
| 8 | 历史理赔情况19 分 历史理赔情况19 分 | 10 | 平均已决赔付率。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 2022-2024 ****公司和遴选区域分支机构农业保险中央品种的平均已决赔付率计算得出,平均已决赔付率=(参加遴****公司平均已决赔付率+遴选区域分支机构平均已决赔付率)/2,****公司的平均已决赔付率超出 80%时,只按 80%纳入计算;当遴选区域分支机构的平均已决赔付率超出 100%时,只按 100%纳入计算。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平均已决赔付率最高值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平均已决赔付率/评审基准值×10 分。 | 2022-2024 年农业保险中央品种平均已决赔付率=2022-2024 年已决赔款/2022-2024 年保费收入。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在遴选区域未开展中央品种业务,****公司开展过业务,****公司该指标认定;****公司未开展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司和遴选区****公司该指标认定。保费与赔款均不包括省级共保品种。需提供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会计报表“已决赔款、保费收入”相关科目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通过**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省级****公司归口的全省数据,下同。 | |
| 9 | 4 | 平均结案率。根据参加遴****公司和遴选区域分支机构 2022-2024 年的农业保险中央品种平均结案率计算得出。遴选区域分支机构年度农业保险结案率 85%以下,当年结案率按 0计算。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结案率最高值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结案率/评审基准值×4 分。 | 年度农业保险结案率=年度已决赔款/(年度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 即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接到报案后,已经按规定程序确定理赔的案件金额占所有报案预计可能赔付的金额比例。遴选区域分支机构年度农业保险结案率 85%以下,当年结案率按 0 计算。年度平均结案率=(参加遴****公司农业保险结案率+遴选区域分支机构农业保险结案率)/2, 2022-2024 年的平均结案率为3 年的算数平均。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在遴选区域未开展业务,****公司开展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司该指标认定;****公司未开展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司和遴选区****公司该指标认定。赔款不包括省级共保品种。需提供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会计报表“已决赔款、未决赔款”相关科目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通过**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 ||
| 10 | 2 | 养殖险案均立案结案周期: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平均时间(单位:天)。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 2022-2024 年的案均立案结案周期最优值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评审基准值/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标准化养殖险案均立案结案周期×2 分。 | 以 2022-2024 年**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为准。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上年在遴选区域未开展业务,****公司开展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司该指标认定。 | ||
| 11 | 2 | 种植险案均立案结案周期: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平均时间(单位:天)。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 2022-2024 年案均立案结案周期最优值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评审基准值/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种植险案均立案结案周期×2 分。 | 以 2022-2024 年**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为准。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上年在遴选区域未开展业务,****公司开展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司该指标认定。 | ||
| 12 | 1 | 森林险案均立案结案周期: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平均时间(单位:天)。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 2022-2024 年案均立案结案周期最优值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评审基准值/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森林险案均立案结案周期×1 分。 | 以 2022-2024 年**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为准。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上年在遴选区域未开展业务,****公司开展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司该指标认定。 | ||
| 13 | 承保业绩4 分 | 4 | 农业保险(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的承保业绩。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 2022-2024 年遴选区域农业保险年平均保费收入(按实际开展业务年限计算)最多的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 2022-2024 年遴选区域农业保险年平均保费收入/评审基准值×4 分。 | 承保业绩由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经金****行业协会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证明出具单位公章。 | |
| 14 | 服务经验2 分 | 2 | 2022-2024 年期间参加****公司****公司获得(直辖市、 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保险遴选业务承保资格并开展业务的,承保区域覆盖省份>20 个(含)以上计 2 分,承保区域覆盖省份 15 个(含)-20 个(不含)计 1.5 分,承保区域覆盖省份 10 个(含)-15 个(不含)计1 分,承保区域覆盖省份 5 个(含)-10 个(不含)计 0.5 分,承保区域覆盖省份 5 个以下计 0 分。同一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下辖机构于 2022-2024 年多次农业保险遴选中选的,只计算1 次。 | 遴选业务承保资格覆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相应地区遴选中标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及盖章,可证明开展了相关业务即可,无需提供全部合同)核定。 | |
| 15 | 表彰 及试 点 3分 | 3 | 获得奖励表彰和项目试点的情况。参加遴****公司2022-2024 年获得省级(含) 以上有关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管理及监管等部门在农业保险工作方面的表彰,以及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在遴选区域承担省级(含)以上职能部门农业保险试点项目或任务的。每一项计 1 分,最高分不超过 3 分。 | 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需提供 2022-2024 年受表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试点项目或任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中选资格作废。 | |
| 16 | 合规 经营 及风 险管 控能 力20 分 合规 经营 及风 险管 控能 力20 分 | 综合费用率 3分 | 3 | 参加遴选****公司2022-2024 年农业保险平均综合费用率 15%(含)以下计 3 分,15%-17.5%(含)计 2 分,17.5%-20% (含)计 1 分,20%以上不计分。 | 综合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摊回分保费用)/(本年自留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由参加遴选的****公司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相关财务指标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17 | 监管 检查 及处 罚 5分 | 5 | 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 2022-2024 年期间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被财政、审计和金融监管部门检查发现虚假承保、虚假理赔问题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违规问题以检查报告、审计报告、处罚文件以及监管通报等为准,同一违规事实或负面事件不重复扣分。如隐瞒不报或少报,则中选资格作废。违规问题以报告或文件下达的时间为准。 | |
| 18 | 服务对象满意度 3分 | 3 | 1、参加遴选的承****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按评价情况打分,一级的计 1 分;二级 A 计0.8 分,二级 B 计 0.6 分,二级 C 计 0.4 分; 三、四级不计分。 | 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需提供 2024 年度经金融监管部门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按省财政厅委托开展的 2023 和 2024 年度电话回访满意度评价结果,每年分值 1 分,总计 2 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 1 分,按 0.2 分依次递减,减完为止。 | 以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电话回访报告为依据。 | ||||
| 19 | 偿付 能力 充足 率 2 分 | 2 | 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计 2 分,其中: 参加遴选****公司 2024 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0%(含) 以上的计满分 1 分; 180%(含)-230%(不含)的按排名依次递减 0.1 分;低于 180%的不计分。 参加遴选****公司最近一期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0%(含) 以上的计满分 1 分; 180%(含)-230%(不含)的按排名依次递减 0.1 分;低于 180%的不计分。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需提****公司总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中“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其中 2024 年度报表应经审计。 | |
| 20 | 风险综合评级2 分 | 2 | 风险综合评级总计 2 分,其中: 参加遴选****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综合评级达到 A级的计 1 分,B 级的计 0.5 分,C 、D 级不计分。 参加遴选****公司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达到 A级的计 1 分,B 级的计 0.5 分,C 、D 级不计分。 | 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需提供 2024 年度和最近一期经金融监管部门评定的风险综合评级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21 | 大灾 准备 金 2分 | 2 | 参加遴选的****公司2022-2024 年期间按规定足额提取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计 1 分,未足额提取或未提取不得分;规范使用计 1 分,未按规范使用不得分。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计 1 分。 | 参加遴选的承****公司 2022-2024 年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提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22 | 管理 制度 3 分 | 3 | 农业保险工作相关制度。对内控合规制度、承保查勘理赔制度、客户服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评价,优计 3 分, 良计 2 分,一般计 1 分,差不计分。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的制度汇编文本为评分依据。 | |
| 23 | 市区自主指标20分 | 农业保险绩效评价 | 5 | 2022年-2024年参与遴选的机构在**区、**区开展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平均得分合计数,得分最高的为评审基准值,计5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该项得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平均得分合计数/评审基准值×5分。未参与绩效评价的按2分计算。 | ****财政局出具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结果平均分合计数为准。绩效评价平均分=2022年-2024年计算的绩效评价得分总数/3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参加年份计算平均分。 |
| 地方特色农业发展、乡村** | 7 | 1.参与遴选的机构2022年-2024年开办服务**区、**区当地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农业保险品种(剔除中央品种、烟叶、巨灾等共保险种),保费规模最多的为第一名计2分,按0.4分依次递减,减完为止。没有的不计分。 | 保费规模以**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 ||
| 2.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2022年-2024年支持**市辖区乡村**、农业灾害救助、公益性捐赠最高额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计3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支持捐赠金额数/评审基准值×3分。 | 提供2022年-2024年参与**市辖区乡村**、农业灾害救助、****中心**及苏北两区)的相关资料,需接收部门出具证明。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的,需由捐赠部门出具相关物资采购单且接收部门认可。 | ||||
| 3.参与遴选的承保机构2022年-2024****政府签订战略**协议的,计1分;****政府签订战略**协议的,计0.5分(不重复计分);没有签订的不计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遴选机构,计1分,未受表彰不计分。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的战略**协议为准;****市委、市政府正式下文为准。 | ||||
| 农业防灾减损 | 5 | 2022年-2024年按湘财金【2015】8号文件规定标准提取并支付农业保险工作费用合计数最高值作为评审基准值,最高值计5分,其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该项得分=其他参加遴选承保机构工作费用金额/评审基准值×5分。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2022年-2024年两区支付凭证为准。 | ||
| 服务方案 | 1 | 承保服务方案:包含服务队伍建设、承保服务流程图、承保操作实务、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方案详细、完整、符合实际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漏项或缺失扣0.2分,扣完为止。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的响应文本为准 | ||
| 1 | 理赔服务方案:包含理赔队伍建设、理赔服务流程图、理赔操作实务、24小时报案电话、赔付时效控制,方案详细、完整、符合实际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漏项或缺失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
| 响应文件制作 | 1 | 响应文件应全面响应遴选文件的要求,内容完整,且有详细目录、连续页码、目录与有关材料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得1分。每出现一个形式错误扣0.1分,扣完为止。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的响应文件为准。 | ||
| 合计 | 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