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环境局关于****年产9万立方胶合板多层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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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9万立方胶合板多层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三五产业园内,占地25亩,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度12分23.418秒,北纬23度34分56.824秒,项目租用****公司内1号厂房。2023年8月4****环境局《关于**龙辉木业、小飞象木业、****公司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环审〔2023〕142号),原项目购买****公司15t/h生物质锅炉产生的蒸汽进行生产供热,因合同到期,****公司不再外售蒸汽,本次项目拟增加一台4t/h蒸汽发生器用于生产供热和由热压废气处理设施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项目建设内容有蒸汽发生器用房、22条胶合板生产线,板加工车区、涂胶热压区、原料区和成品区,项目不设制胶车间,使用外购成品胶水。项目建成后,胶合板生产规模为年产9万立方米。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1.72%。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租用原有厂房,主要建设锅炉和热压废气处理设施,施
工期主要产生的噪声来自设备安装和包装品废弃物,合理规划设备,按照时间要求和使用降噪、减震等工具和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合理处置包装品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蒸汽发生器烟气,热压、喷漆废气,木板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热压、喷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需在喷漆房内封闭进行;木板加工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各工序废气经配套的处理措施处理后,热压、喷漆工序废气中的甲醛、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蒸汽冷凝水、设备冷却水、软化废水等,锅炉蒸汽冷凝水循环使用。不能回用的废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厂。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厂房的生产设备。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善设备的减震措施,从而使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包含木材边角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蒸汽发生器炉灰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沾染胶粘剂废抹布手套、含胶边角废料、废矿物油桶)。木材边角料和收集的粉尘出售给颗粒板厂或生物质燃料加工作为原料;蒸汽发生器炉灰用于周边农户堆肥;生活垃圾收集后规范处理。危废暂存放在危废贮存库内,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严格管理,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脲醛树脂胶水桶合规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贮存库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