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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府桥街文旅街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文件(一)
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中: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优于招标条件(如有) |
| 11 |
预付款金额 |
12.2 |
合同价款的10% |
修改为: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优于招标条件 (如有) |
| 11 |
预付款金额 |
12.2 |
合同价款的20% |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3月08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3月16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修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1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3月1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