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忻城安东桃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忻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6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
********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1-07 09:00

****华****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安**和思练镇一带的山脊区域。项目代码为****,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8度59分43.371秒,北纬23度56分15.233秒,****中心坐标为东经108度59分1.407秒,北纬23度54分34.724秒,总占地面积465384m2(永久占地17583m2,临时占地447801m2)。****风电场,建成后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年上网发电量约为199052.16M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1990.52h。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及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等辅助设施。

该项目总投资为55293.10万元,环保投资48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87%。

项目列入《****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294号)建设方案项目清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建设用地为林地、草地,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物料、弃渣的装卸过程、建材堆放、运输车辆等,需通过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者洒水等有效措施进行防尘。进出场地需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项目必须使用尾气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严禁使用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施工期间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要求后用于站内绿化。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包括施工活动、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必要减震基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车辆进出应减速慢行,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使施工场地噪音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风机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风电机组、箱变、主变、杆塔、电缆等主要设备及各类建材安装或使用后产生少量的废弃包装箱(袋)等,统一****收购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政府指定地点,不可随意倾倒,堆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并做到日产日清,不可随意倾倒、堆积。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乡镇垃圾处置场;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可随意倾倒、堆积。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剥离表层土单独保存用于后期植被恢复;避开雨季在生态保护红线临近区域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开展植被恢复,选用本地乡土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项目运营期,开展不少于5年的鸟类监测,****救护站点,发现撞机事件及时处置;****风电场区域,维护生态秩序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六)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并上墙。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