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纳米勃姆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蚌埠-怀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名 称: 有效性: 成文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局
2026-02-26 08:59
《****年产1200吨纳米勃姆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有效
2026-02-26
《****年产1200吨纳米勃姆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年产1200吨纳米勃姆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6 08: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200吨纳米勃姆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4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分局行政审****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857)。

地址:**县涡北新** ****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纳米勃姆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该****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拟投资4000万元,购置衬塑搅拌罐、压滤机、打散磨、离子清洗机、干燥机、气流磨等设备,利用厂区现有勃姆石生产线,改建年产1200吨纳米勃姆石项目,该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县发展改革委备案(怀发改经开备案〔2025〕46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气流磨粉尘、锅炉废气、碱性废气(投料搅拌及前两道压滤制浆工序)、氨回收区域废气、氨呼吸气(氨水中间罐、氨水储罐)、包装粉尘。投料粉尘、碱性废气(投料搅拌及前两道压滤制浆工序)经1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水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气流磨粉尘经2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和《**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后经现有排气筒排放;氨回收区域废气、氨呼吸气(氨水中间罐、氨水储罐)经1套两级水喷淋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离子清洗和晶型转化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气以及包装粉尘量小,呈无组织排放。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纯水制备浓水、离子清洗废水、压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间接蒸汽冷凝水、干燥冷凝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前两道压滤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本次**的氨回收处理系统(汽提)处理后,汇同全厂其他生产废水(除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压滤机、分散磨、离子清洗机、蒸压釜、干燥系统、气流磨、空压机、汽提脱氨塔及各类泵机等,噪声源强一般为65~85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杂杂质、废过滤膜、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等材料、污泥、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除杂杂质收****公司;除尘灰、不合格产品返回生产;废过滤膜、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等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化、无害化目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