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年产1万吨稀土硅合金、硅钡、硅铬等特种合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年产1万吨稀土硅合金、硅钡、硅铬等特种合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年产1万吨稀土硅合金、硅钡、硅铬等特种合金项目为技改项目,****工业园区沙**工业聚集区******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1台12500KVA矿热炉进行节能技改和产品转换,改造为13000KVA直流炉,在矿热炉车间南侧已有封闭厂房内新增1台压球机、2台烘干机,将矿热炉现有正压除尘设施升级改造为负压除尘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6000吨稀土硅合金、2000吨硅钡合金。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矿热炉烟气采用矮烟罩+U型列管冷却+布袋除尘器处理;出铁与浇铸废气采用集气罩+U型列管冷却+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原料库粉尘、上料粉尘、压球烘干粉尘、矿热炉车间等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其厂界排放浓度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矿热炉车间无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热炉循环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供暖系统损耗水量、厂区道路抑尘用水、喷水雾和压球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供暖系统定期排水回用于厂区道路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除尘灰和车间沉降粉尘收集于高压浓密罐,回用于生产;硅钡冶炼渣收集后暂存于现有渣库,待进行属性鉴定后决定其处置方式及去向,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园区渣场处置;废耐火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上门回收;废布袋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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