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涌泉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固废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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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公司工业固废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2-26
巴环审〔2026〕13号

内蒙****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公司工业固废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公司工业固废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为**项目,****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综合区。主要建设内容为**6栋全封闭厂房,其中1#和2#厂房分别通过内部隔墙分隔为熔炼车间、原辅料库、产品库和固废库;其余厂房均用于危废原料贮存。配套建设2套除尘脱硫系统等污染防治实设施,同时建设综合楼、给排水、供电等公辅工程。建成后年综合回收利用废渣26万吨,年产铜铅镍混合料3万吨。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两座熔炼车间的熔炼烟气经“表冷器+旋风除尘器+覆膜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熔炼炉投料口、出渣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对泄漏的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汇入环境集烟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并入熔炼烟气“表冷+旋风除尘器+覆膜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装置。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由各车间的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氯化氢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5限值;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排放限值;镉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

2.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6限值,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限值。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脱硫废水、软水制备浓排水以及水淬渣沥出水均用于冲渣补水;冲渣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冲渣不外排。

2.生活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除尘灰库贮存,按比例回用原料返回熔炼炉熔炼处理;水淬渣、脱硫渣按危险废物管理,分别贮存于水淬渣库、脱硫渣库内,根据鉴**果,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属于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填埋场处理;废包装物收集后定期外委资质单位处置。

2.废离子交换树脂S6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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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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