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审批
安徽-黄山-休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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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26

项目名称 **江流域**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548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胡政华
联系人 胡徽 联系电话 0559***2292
项目投资(万元) 8541.52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27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铺设DN300-DN800mm截污管47.262km。 2、构建生态缓冲带75485m2。 3、建设生态沟渠2.668k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生活区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临时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取在清洗处设置沉池措施后通过临时管道排放至市政管道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定废物主要来源于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除了可回用外,定点堆放,注意堆放场地的卫生,做到定期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对于生活区噪声处理,可****车行道,临近主干道的住宅山墙,尽量减少开窗数量或采用双层玻璃;利用街旁绿化降低交通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项目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采取有效的防止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其污染物的排放均可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环保要求。
承诺:**** 胡政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胡政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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