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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26
| 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洋****园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6820.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松 |
| 联系人 | 滕丹 | 联系电话 | 173****9579 |
| 项目投资(万元) | 67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生活垃圾具有腐蚀性,部分常用设备长时间运行后出现老化或性能降低等情况。拟投资670万元,对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包括烟气净化系统、锅炉系统、换热系统、生活垃圾抓料系统、制水系统、空压机系统、电力安全系统、渗滤液系统、垃圾坑系统等。项目建成后,用于增强生活垃圾焚烧的充分性和稳定性,从而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并降低污染物排放,能有效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年处理垃圾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为**及周边区域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理提供坚实保障,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管控作业时间为8:00-18:00,禁止午间、夜间高噪声作业,选用低噪声机具、对高噪声作业区域设置≥2m临时隔声围挡,施工人员配备噪声防护用品;运营期选用低噪声高能效新设备,对水泵、风机等转动设备基础铺设减震垫、管道采用柔性接头、高噪声管道做隔声包扎处理,建立设备常态化维护制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技改无新增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无不利影响。 | ||
| 承诺:**** 李志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志松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