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川岛镇家寮海堤达标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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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市川岛镇家寮海堤达标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2-26 11:25:09


根据**市川岛镇家寮海堤达标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台城上朗路386****环境局**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144

传 真:0750-****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川岛镇家寮海堤达标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市川岛镇下川岛西**家寮村**侧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本工程选址在**市川岛镇下川岛西**家寮村**侧,主要内容为加固堤防全长619.30m和维修加固一座挡潮闸,其中挡潮闸闸孔尺寸为1孔×2.9m×3.0m。

环评机构

江****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施工期运输扬尘、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项目施工生活污水排放到租用民房原有的排污管道,纳入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中,不另行单独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无噪声影响。
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关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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