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
项目内容:本次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81件,原值约42.28万元),具体品目、数量、品质及完整程度以竞价人实地现场踏勘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财政厅****管理局招标确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
三、报名及现场踏勘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3月6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联系人:赵会计 联系电话:0551-****3909。
报名材料递交地址:**博物院**馆(**市**区**路87号)。
3.2026年3月9日上午9:30组织统一勘查。
勘查地址:**博物院**馆(**市**区**路87号)。
联系人:赵会计 李会计 联系电话:0551-****3909,0551-****3835。
纪检监督电话:0551-****3913
四、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该批次报废处置资产通过现场竞价,竞价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竞价函,在现场统一勘查后自主竞价,最高竞价人确定为买受人,如仅有一位意向受让方参与动态报价,其报价即为最高报价。
五、其他特别注意事项和要求
1.买受人须在竞价后两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一天内支付合同款,处置物品需3天内搬运或拆走并清理现场,对于到期不拆除或清运走的物品,视为买受人放弃相关物品的所有权,同时不得在以后对上述物品的所有权提出要求。
2.买受人搬运或拆除时需遵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损坏其它设备、设施,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或负责修复并复原。现场清理及搬运及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价人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交纳竞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4.买受人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交纳竞价款的,资产处置方应确定第二高竞价人为买受人,第二高竞价人须为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竞价人。
5.买受人最高竞价出现相同报价的,以现场抽签方式决定竞价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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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