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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府函〔2026〕21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你们联合上报的《关于审核〈**县2025年亮江工程县级渔政智能监控系统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威农〔2026〕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2025年亮江工程县级渔政智能监控系统项目实施方案》。
二、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升渔政执法工作效率,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天然水域禁捕工作精细化管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三、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快速推进,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生态效益。
****政府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