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口变电站第二回220千伏电源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平桂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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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第二回220千伏电源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环审〔2026〕5号
2026-02-10 17:40

****公司**供电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编制的《****电站第二回220千伏电源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拟建项目涉及**市**区、**县及**县,属**项目(项目代码:****),总占地面积3125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线路路径长度约88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86km,双回路角钢塔双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2km。共使用铁塔236基,其中单回直线角钢塔165基,单回耐张角钢塔62基,双回直线角钢塔4基,双回耐张角钢塔5基。项目共投资16676万元,环保投资222万元,占比1.33%。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行环保要求和相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3、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三、运营期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四、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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