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县木呈村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依法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二)《**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三)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
本项目范围位于**县八达镇木呈村G246珠西公路西北侧,距离八达镇7公里,距离木呈村3.8公里,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905平方米。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分散用地。
三、主要内容
根据《**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适用情形,本项目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分散的城镇建设用地的情形,确定本项目是通过编制独立地块详细规划,作为该类型用地出具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证的科学依据。
项目主导功能为烟花爆竹仓库,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区域,与周边用地功能无冲突。规划保留范围内出让地块的批准用地用途,不涉及用地性质调整。
建设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用地代码为1101,用地面积4905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详见下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配套设施比例(%) | 停车位指标 | 备注 |
| MC-01 | 1101 | 物流仓储用地 | 4905 | ≤1.0 | ≤50% | ≥20% | ≤12 | ≤10% | 0.2车位/100建筑面积 | 烟花爆竹仓库 |
四、公示相关要求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8日(公示时间1个月)。
(二)公示地点:****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
(三)书面意见相关要求:
1.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书面意见请详细说明您的异议和修改意见并说明事实及理由;
3.您的签章及提出书面意见的时间;
4.如不按规定或超过公示时间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0776-****175
通信地址:**县八达镇**路**一巷009号
邮编:533599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县木呈村烟花爆竹仓库项目地块详细规划》.jpg">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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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