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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螺栓1100吨、螺母、垫圈1100吨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省**市**市柏木**首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内容:****位于**市**市柏木**首,成立于2000年06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紧固件、液压件、橡胶制品、机械配件、机电产品(除汽车)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拟投资350万元,租赁****委员会闲置房屋2670平方米生产用房,购置车床10台,钻床4台,冲床1台等,共计41台/套,项目完成后年增产螺栓1100吨/年、螺母、垫片1100吨/年。
环境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优****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 (五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