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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镇召稼楼“**村”改造项目01-02、01-03、01-04地块(**村认定范围内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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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镇,**01-05地块,南至用地红线,西至沈杜公路,北至用地红线 |
**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04****政府以沪府土〔2026〕6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区**镇召稼楼“**村”改造项目01-02、01-03、01-04地块(**村认定范围内区域)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区**镇,**01-05地块,南至用地红线,西至沈杜公路,北至用地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区**镇革新村7组10338.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31.39平方米、建设用地8468.50平方米、未利用地338.25平方米。
2、**区**镇革新村8组8396.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45.66平方米、建设用地5933.58平方米、未利用地17.12平方米。
3、**区**镇镇北村1组10.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8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745.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77.05平方米、建设用地14402.08平方米、未利用地366.2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