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虹桥区域27号地块(MHPO-1404单元18-04、18-05地块)储备和前期基础性开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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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华漕镇,**规划红线,南至规划百贸**侧边线,西至规划金辉路东侧边线,北至规划红线 |
**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04****政府以沪府土〔2026〕7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南虹桥区域27号地块(MHPO-1404单元18-04、18-05地块)储备和前期基础性开发项目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区华漕镇,**规划红线,南至规划百贸**侧边线,西至规划金辉路东侧边线,北至规划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华漕镇纪西村沈家塔组13130.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84.20平方米、建设用地6992.40平方米、未利用地54.30平方米。
2、华漕镇纪西村苏家塔组158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32.70平方米、建设用地155.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委员会(华漕镇纪西村沈家塔组,上集建(90)字第纪-077号)118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83.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委员会(华漕镇纪西村苏家塔组,上集建(90)字第纪-077号)1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916.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16.90平方米、建设用地8345.70平方米、未利用地54.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