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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7907XC | 建设单位法人:**** |
| 李东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区**镇创建港西侧,从创建港水闸向南 300m(大堤转角处向南50m) |
| ****码头土方运输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市**区 **镇创建港西侧,从创建港水闸向南 300m(大堤转角处向南50m) |
| 经度:121.60492 纬度: 31.429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6 |
| 沪崇环保管〔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7907X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7907XC | 验收监测单位:**利元****公司 |
| 913********93419XX | 竣工时间:2025-09-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qygkweb/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渣土运输18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渣土运输180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渣土:船舶运入码头——挖掘机卸货——汽车运输——直接运出码头; 黄砂、石子:船舶运入码头——固定吊机卸货——料斗——汽车运出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渣土:船舶运入码头——挖掘机卸货——汽车运输——直接运出码头; 黄砂、石子:船舶运入码头——固定吊机卸货——料斗——汽车运出码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本项目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码头道路、地坪旁设置的收集槽收集至厂区内设置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冲洗及喷雾除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放。 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委托****防治中心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废气:①码头地面铺设不起尘的,能够满足码头运营载荷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硬质地面,同时加强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保持厂区路面整洁无淤泥堆积; ②为了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在作业区域设置雾炮进行喷雾;且设置4支水枪定期对码头进行喷水;定期对码头场地进行冲洗,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 ③装卸过程尽量轻挖低放,降低作业落差; ④通过设置岸电设施,船舶停靠期间使用岸电,减少船舶尾气产生的影响; ⑤根据《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 31/T 1433-2023)要求,在码头车辆进出口处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应采用基于连续自动监测技术的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并定期检定、校准,取得计量检定部门的合格认证。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码头扬尘监测要求,监测数据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市级环保监控平台。 ⑥定期对场区内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年检。 ⑦重污染天气应根据要求停止装卸作业。 噪声:① 进港船舶停港即停机,使用岸电,减少内燃机开机时间; ② 进港船舶应限速,禁止到港船舶使用高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船舶进出港区应关闭机舱门; ③ 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地面、平整地坪; ④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定期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噪声源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声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⑤对于运输车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区内禁鸣限速,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设备定期年检、****修理厂维修保养,不在码头区域使用机油和抹布保养,因此不产生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沉渣委托相关单位清掏后直接外运回收,不暂存。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船舶生活垃圾由****防治中心有限公司统一接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码头道路、地坪旁设置的收集槽收集至厂区内设置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冲洗及喷雾除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放。 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委托****防治中心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废气:①码头地面铺设不起尘的,能够满足码头运营载荷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硬质地面,同时加强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保持厂区路面整洁无淤泥堆积; ②为了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在作业区域设置雾炮进行喷雾;且设置4支水枪定期对码头进行喷水;定期对码头场地进行冲洗,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 ③装卸过程尽量轻挖低放,降低作业落差; ④通过设置岸电设施,船舶停靠期间使用岸电,减少船舶尾气产生的影响; ⑤根据《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 31/T 1433-2023)要求,在码头车辆进出口处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应采用基于连续自动监测技术的颗粒物在线监测仪,并定期检定、校准,取得计量检定部门的合格认证。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码头扬尘监测要求,监测数据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市级环保监控平台。 ⑥定期对场区内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年检。 ⑦重污染天气应根据要求停止装卸作业。 噪声:① 进港船舶停港即停机,使用岸电,减少内燃机开机时间; ② 进港船舶应限速,禁止到港船舶使用高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船舶进出港区应关闭机舱门; ③ 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地面、平整地坪; ④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定期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噪声源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声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⑤对于运输车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区内禁鸣限速,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设备定期年检、****修理厂维修保养,不在码头区域使用机油和抹布保养,因此不产生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沉渣委托相关单位清掏后直接外运回收,不暂存。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船舶生活垃圾由****防治中心有限公司统一接收、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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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77 | 0.3609 | 0 | 0.0677 | 0 | 0.361 | 0.2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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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沉淀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 | 沉淀池容积:13m×3m×2m;17m×5m×3m | 无 |
| 1 | 雾炮机、在线扬尘监控、水枪 |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 5) | 雾炮机、在线扬尘监控、水枪 |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进行了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 5) 相关标准 |
| 1 | 固定式起重机、挖掘机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4类标准要求 | 1、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地面、平整地坪; 2、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定期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噪声源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声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对厂界噪声进行了达标监测,项目西、南、北侧厂界的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 |
| 1 | 本项目设备定期年检、****修理厂维修保养,不在码头区域使用机油和抹布保养,因此不产生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沉渣委托相关单位清掏后直接外运回收,不暂存。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设备定期年检、****修理厂维修保养,不在码头区域使用机油和抹布保养,因此不产生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沉渣委托相关单位清掏后直接外运回收,不暂存。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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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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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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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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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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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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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