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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26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湛北乡侯楼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川铭 |
| 联系人 | 刘川铭 | 联系电话 | 155****61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 | 环保投资(万元) | 2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2-2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冷料仓上料系统、主燃烧器、干燥滚筒及水泥混凝土生产线上料仓共用1套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为提高废气治理效率,现将上述废气分开收集治理。其中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主燃烧器、干燥滚筒废气仍使用现有1套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冷料仓上料系统及水泥混凝土生产线上料仓分别设置2套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同时,为进一步降低沥青烟、苯并芘的排放,将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搅拌器废气治理设施由“水喷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更换为“水喷淋-电捕焦器-活性炭吸附”。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主燃烧器、干燥滚筒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冷料仓上料系统及水泥混凝土生产线上料仓采取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搅拌器废气采取“水喷淋-电捕焦器-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电捕焦油器在运行过程中捕集的沥青焦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废类别为HW11类危险废物,代码为309-001-11,属于“精(蒸)馏残渣”。收集后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除尘器风机隔声降噪 | ||
| 承诺:**** 刘川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川铭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