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509环江**交界至黄种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运输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5〕461号)、《广****发展中心关于 S509 环江**交界至黄种修复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规划函〔202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S509环江**交界至黄种修复养护工程位于**市**县**乡,项目起点为**乡**交界S509线K0+000处,终点为**乡黄种村K9+920处,路线总长9.92km。现状公路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其中K0+000~K3+811段路基宽6m,路面宽5m;K3+811~K9+920段路基宽5.5m,路面宽4.5m。
2.2建设地点:**市**县内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清单总则、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 S509环江**交界至黄种修复养护工程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
1206.3599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工程:
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有效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
(3)****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资质查询”中的公路养护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
(1)1.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22 年~ 2024年)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最近 3 年中(指2022年~ 2024年)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1。
(3)投标人2024年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要求: 总资产在人民币 1 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 70%;总资产在人民币 1-5 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 80%;总资产在人民币 5 亿元 以上(含 5 亿元)的企业不高于 9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2)资产负债率(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3业绩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在最近5年中(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1年2月1日算起至今)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9公里(或以上)的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含路面工程;
(2)具有在最近5年中(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1年2月1日算起至今)累计成功完成过18公里(或以上)的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含路面工程。
【注:①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包含路面工程;成功完****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②投标人提供的施****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可以查询,并提供“**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如有分包请提供),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如有分包请提供)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和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投****运输部在**范围内或广****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若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发现投标人存在前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7.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自2021年2月1日之后(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1年2月1日算起至今)至少担任并成功完成过一个9公里(或以上)的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8公里(或以上)的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包含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7.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专业);
(2)自2021年2月1日之后(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1年2月1日算起至今)至少担任并成功完成过一个9公里(或以上)的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8公里(或以上)的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包含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①“**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均可;②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③项目经理或总工有在建项目任职的,投标人应提供随时撤离承诺书;④项目经理或总工在业绩中担任职务必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担任职务的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的不符合要求。项目经理或总工业绩应按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⑤“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如有分包请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如有分包请提供),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如有分包请提供)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8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属C级以下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桂交规〔2022〕2号)》执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壮****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cn/)、**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http://ggzy.****.cn/gxggzy/)、**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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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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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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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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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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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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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东江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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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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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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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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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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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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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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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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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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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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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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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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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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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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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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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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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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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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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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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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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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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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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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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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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自治区**市**区星湖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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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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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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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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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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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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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云景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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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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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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