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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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6号)相关规定,****物资储备局审批,我院拟报废处置一批固定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报废物资转让项目。 2.转让标的:一批报废物资,主要包括高压电缆、椅子、电风扇等(具体品种、数量、状态以现场实物为准)。 3.处置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4.底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柒佰玖拾伍元整(¥223,795.00)。报价低于此底价为无效报价。 特别提示:本项目的物资拆除、搬运、清理及现场恢复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联合受让。 三、现场勘察、风险告知与确认 1.勘察时间:2026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2.勘察地点:**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2号(****内)。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踏勘。 3.披露与调查责任:转让方已对标的物现状进行了披露,但该披露并不构成对标的物所有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完全揭示与保证。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也有义务,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实际状况、性能、真伪、合法性、是否存在瑕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咨询与鉴定,并独立判断其价值与风险。 4.确认手续:勘察后,意向受让方须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须为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该签署人必须与报价函的签署人为同一人。该确认单将作为报价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未提交或签署人不符者,报价无效。 5.风险自担: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文件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 (1)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勘查; (2)已全面知晓、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瑕疵、差异与未知缺陷; (3)同意无条件接受标的物按现状交付。 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不了解标的物状况、存在瑕疵、与预期不符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转让价款、拒绝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或提出任何异议、索赔,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风险、损失及额外费用。 四、报价与材料递交 1.报价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对本项目所有标的物进行一次性整体报价,仅接受一个最终报价。多方案、多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函须包含对本公告全部条款的无条件接受承诺。 2.报价材料组成:报价函(格式自拟,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双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保证金缴纳凭证(汇款回单复印件)。 3.递交方式与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将上述材料一式叁份,用牛皮纸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邮寄地址:**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2号,****总务处,徐老师(收),电话:132****6908。 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10: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材料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五、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2000元,须于2026年3月6日报价截止前,由意向受让方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不得代缴),并将汇款回单复印件放入报价材料中。(账户名称:****,中国银行****路支行,账号:187****68034)。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确定后无息退还。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非因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 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资产处置合同》的; (3) 提供虚假材料的; (4) 串通竞价的; (5) 法律法规或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六、竞价、成交与结果通知 1.竞价时间与地点:计划于2026年3月6日****学院内进行。 2.成交原则:在完全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最高报价相同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确定办法。 3.结果通知:确定受让方后,将出具《竞价结果通知单》。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 1.合同签订:受让方须在收到《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院签订《资产处置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转让方有权不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另行处置该批资产。 2.付款:受让方须在《资产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学院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转让方有权不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另行处置该批资产。 八、标的交付与清场 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后,凭付款凭证,由转让方通知具体交接时间,受让方须在接到交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卸、装卸、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将场地恢复原状。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现场勘查确认单》、受让方的报价材料及报价承诺均将作为《资产处置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次竞价及处置过程中的所有通知与文件,以书面送达或邮寄凭证为准。 3.本次项目未尽事宜,由转让方(****)负责解释。 转让方:****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2****6908;固定电话:0551-****5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