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许可结果 |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县****公司年加工10万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颍环行审字〔2026〕2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7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
**县****公司:
报来《**县****公司年加工10万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根据****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内容,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申报的建设性质、规模、选址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县王岗镇蔡郢村40号(地理坐标:东经116度21分25.279秒,北纬32度31分40.262秒),为**项目,已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物料堆放间、成品区、综合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330m2,购置喂料机、颚式破碎机、箱式破碎机、筛分机、混凝土搅拌机、加压成型机、运输车辆等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等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2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搅拌机冲洗废水经车间内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环节,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上述废水均不得直接外排。
3.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颚式破碎机、箱式破碎机的进口上方、筛分机的筛面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连接对破碎、筛分工序粉尘进行收集,经引风机将废气引至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生产车间的1#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高度均大于15m,废气经过各自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高于仓顶的排气口(DA002、DA003)高空排放。在1#生产车间混凝土搅拌机上方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经集气管道连接对搅拌工序粉尘进行收集,通过引风机将收集的废气引至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2#生产车间的2#水泥筒仓与石粉搅拌机共用1根排气筒,石粉搅拌机上方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连接对搅拌工序粉尘进行收集,经引风机将收集的废气引至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与经过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2#水泥筒仓尾气共同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项目采用封闭式厂房,所有车间设置全覆盖喷淋抑尘装置进行降尘,厂房内作业时关闭大门,及时清扫地面降尘,减少厂房内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厂区地面硬化,对厂区道路实施洒水进行抑尘,减少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通过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篷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措施,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运营期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
4.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合理规划车间内设备布局,并通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定期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故障或运行异常导致噪声超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 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废金属制品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经破碎、筛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公司外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倾倒或丢弃。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在厂内暂存时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及后续处理。
6. 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分区防渗的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间等防渗区域的防渗措施,有效防范污染物渗漏,切实保障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
7.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结论,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规范,确保环境安全,防范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发生。
8.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许可排放限值以内,颗粒物排放量不得超过0.1665吨/年。
9. 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及其他如食品加工等对环境质量较敏感的项目。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办理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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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
抄送:****政府,**县生态****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