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晶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纯石英晶体及相关制品产业化项目(年产550t高纯石英晶体)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安徽-阜阳-颍上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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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许可结果
标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生产高纯石英晶体及相关制品产业化项目(年产550t高纯石英晶体)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号: 颍环行审字〔2026〕5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2-24 发布日期: 2026-02-24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生产高纯石英晶体及相关制品产业化项目(年产550t高纯石英晶体)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6-02-24 14:36

****公司:

报来《****公司生产高纯石英晶体及相关制品产业化项目(年产550t高纯石英晶体)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内容,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申报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县经开区智慧云仓东侧产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16度18分28.618秒,北纬32度38分25.613秒),为**项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租赁**开元产业园****公司1#生产厂房部分区域,购置40台套高压釜及辅助设施,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环保等附属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550吨高纯石英晶体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期间,应全面强化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处理站(采用“中和+除氟”工艺)预处理,上述废水与纯水制备产****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相关排放标****处理厂接管要求。

3.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液过程中,固体原料投料口应设置柔性隔板,投料作业时开启,非投料时保持关闭,并优化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粉尘逸散。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合理规划车间内设备布局,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定期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故障或运行异常导致噪声超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 规范固体废物管理。未转换的石英石收集后回用;纯水制备废物由供应商回收;非化学品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倾倒或丢弃。固体渣、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及后续处理。

6.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分区防渗的要求,严格落实危废库、化学品库、碱水超声清洗区、籽晶清洗区、事故池等防渗区域的防渗措施,有效防范污染物渗漏,切实保障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

7.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结论,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规范,确保环境安全,防范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发生。

项目须建设一座容积为706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和一座容积为37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8.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许可排放限值以内,COD排放量不得超过0.331吨/年,NH3-N排放量不得超过0.033吨/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办理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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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

抄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生态****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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