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市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管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市****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市****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27日至 2026年03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处理厂

建设地点

******区东涌镇狮子洋通道、鱼窝头涌西南侧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于**市**区东涌镇狮子洋通道、鱼窝头涌西南侧建设“**市****处理厂”(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本项目用地面积62280.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2.61平方米,属****处理厂。

环评机构

**南环****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生****净水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
(二)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临时堆料采取围挡、覆盖措施;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
(三)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合适的隔声、消声处理措施;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有效的围挡。
(四)对于可回收的建****回收站,其他建筑废弃物送至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