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学校**工程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市**区黑石铺街道**大道1361号 |
| 公示日期 | 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净用地面积为50585.05m2,设54个初中普通班,初一、初二、初三各18个班,容纳学生数量为2700人。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65491.3m2,地下建筑面积13825.98m2。本项目主要建筑单体包括1-3#综合楼、配套建筑、大门、垃圾站、看台、地下室、操场等,配****广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照明、室外消防工程、围墙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实验废气经实验台通风橱集中收集后,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废气经排风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垃圾站恶臭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设备、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实验废气、地下车库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垃圾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实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一般减振、新风热回收机组安装消声器、报告厅空调室内机安装消声器和消音箱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采用餐厨垃圾专用桶暂存,每日由专业的厨余垃圾处理单位收运处理,不混入生活垃圾站内;医务室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箱,实验室废弃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执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其他生活垃圾执行《**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9724 通讯地址:**市****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