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大观郊野公园商业配套设施项目(DGC-01~DGC-10)规划落实方案批后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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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灵溪镇**郊野公园商业配套设施项目(DGC-01~DGC-10)规划落实方案》批后公告


《苍**灵溪镇**郊野公园商业配套设施项目(DGC-01~DGC-10)规划落实方案》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成果已于2026年2月13****政府进行批示。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厅关于印发《**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编制技术导则》(浙自然资规〔2025〕14号)规划审批程序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进行《苍**灵溪镇**郊野公园商业配套设施项目(DGC-01~DGC-10)规划落实方案》批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请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予以监督。

一、规划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苍**灵溪镇**村,总用地面积9658平方米。

二、现状概况

本项目为灵溪镇**郊野公园商业配套设施项目,属于休闲观光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现状主要为园地、林地。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餐饮、民宿、茶室、****基地和梅园景观驿站,用地面积96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15平方米,建筑密度47.36%,容积率0.97,绿地率30%,建筑限高13米,配套停车位115个。

四、项目控制指标设置

1. 平面布局

本方案规划**餐饮、民宿、茶室、****基地和梅园景观驿站。其中,民宿和茶室结合茶园布置,位于北侧;****基地和梅园景观驿站沿道路布置;民****水库布置,位于南侧。

2. 交通组织

本方案地块交通依托于南北贯穿的现状道路,道路宽度为3米,各功能区之间通过生态游步道串联。为保障郊野公园内部交通秩序与游览体验,规划采用“集中接驳”的交通组织模式,游客可****停车场换乘游览车进入郊野公园,有效避免外部车流无序涌入,确保内部交通顺畅有序。

3. 用地性质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项目用地分类名称为商业用地(0901)。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m)

配套停车场位(个)

DGC-01~DGC-10

0901

商业用地

9658

0.7-1.0

50

20

13

107

附图:

01.遥感影像图

02.用地现状图

03.用地规划图

04.地块图则

附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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