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1.2万头/年肉牛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2万头/年肉牛禽屠宰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黄三角****政府驻地广青**供电所院内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2000m2。主要建设加工车间、排酸库、速冻库、冷冻库、制冷机组车间、备用车间、待宰圈等,配套建设相关生产设施。建设肉牛屠宰加工生产线,年屠宰加工肉牛12000头,产品为牛肉3168吨、牛副产品976吨(牛骨制品、牛血制品、牛肺等)、牛下水12000套、牛皮12000张。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8****3579
联系地址:**省**市黄三角****政府驻地广青路,****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开发区府前大街128****广场2幢1-1504室
邮编:257000 电话:135****2632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