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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2-26
****环境局**分局
环境保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万平方米艺术墙贴建设项目 | **市袁花镇双百路20号 | **** | 租用******公司空置厂房,购置热熔胶涂布机、分切机、覆膜机等设备,从事艺术墙贴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万平方米艺术墙贴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涂布贴合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覆膜废气: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放;包装废气: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三: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废:一般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由企业****公司;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企业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0573-****902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