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临汾-大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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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6〕21号
******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位于**市大**及永**,建设单位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自主备案,项目代码:****。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产能15亿方/年,新部署水平井401口。项目建产期2年,开发127口采气井。

二、同意该项目建产期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水的取水水源为芝河和昕水河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由外购桶装水解决。批复建产期总需水量469.51万m3,其中第一年需水量216.62万m3,第二年需水量252.89万m3;根据以水定产的原则,批复项目建产期总取水量180.01万m3/a(含昕水河130万m3/a、芝河50万m3/a、外购水0.0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79.78万m3/a、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量0.22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01万m3/a。项目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外购商品水,不计入取水许可证。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建产期生产用水及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口分别设在永**乾坤湾乡圪列垣村芝河右岸(坐标:东经110°32′28.3″、北纬36°35′46.1″),永**美家川村芝河右岸(坐标:东经110°33′47.4″、北纬36°36′23.6″),永**下可若村芝河支流桑壁河左岸(坐标:东经110°36′31.9″、北纬36°37′30.3″),大**太古镇花崖村昕水河右岸(坐标:东经110°33′22.3″、北纬36°26′29.7″)。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落实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你单位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施工期已结束,该项目指标调整至本项目用水,我厅原决定书《******大吉煤层气田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施工期)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284号)废止。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永**、****水利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6年1月7日



附件

******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

项目(建产期)水**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9月25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大吉煤层气田二期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位于**市大**及永**,该项目于2025年9月12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能15亿方/年,新部署水平井401口。本次仅对建产期2年开发127口采气井取水量进行论证。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该项目建产期(2年)总取水量469.51万m3(生产取水量469.05万m3、生活取水量0.46万m3)。第一年取水量216.62万m3(其中生产取水量216.39万m3,生活非饮用水0.22万m3,生活饮用水0.01万m3);第二年取水量252.89万m3(其中生产取水量252.66万m3,生活非饮用水0.22万m3,生活饮用水0.01万m3)。项目取水指标符合行业用水水平;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32L/p.d,符合《**省用水定额》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不大于90L/p.d的用水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和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芝河和昕水河地表水,生活饮用水为外购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永**芝河地表水取水断面以上流域面积为858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597万m3/a,P=95%年份径流量707万m3,在满足河道内生态需水239.4万m3/a的要求,扣除取水断面以上已批复农村居民和工业取水量192.5万m3/a后,根据以水定产的原则,能够满足该项目取水量50万m3/a的需求。

取水口位于永**乾坤湾乡圪列垣村芝河右岸,坐标:东经110°32′28.3″,北纬36°35′46.1″;永**美家川村芝河右岸,坐标:东经110°33′47.4″,北纬36°36′23.6″和永**下可若村芝河支流桑壁河左岸,坐标:东经110°36′31.9″,北纬36°37′30.3″。

六、大**昕水河地表水取水断面以上流域面积为428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9880万m3/a, P=95%年份径流量5187万m3,在满足河道内生态需水1052.5万m3/a的要求,扣除取水断面以上已批复农村居民和工业取水量328.6万m3/a后,根据以水定产的原则,能够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30万m3/a的需求。

取水口位于大**太古镇花崖村昕水河右岸,坐标:东经110°33′22.3″,北纬36°26′29.7″。

七、昕水河、芝河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和生活非饮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施工钻井废水和压裂液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单位应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九、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安装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

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和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芝河和昕水河地表水,生活饮用水为外购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建产期取水量180.01万m3/a(昕水河130万m3/a、芝河50万m3/a、外购水0.01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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