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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补遗书001号,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公告中“本招标****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县如角乡至噶琼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发改[2026]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修正为“本招标项目已由******商务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县如角乡至嘎琼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发改[2026]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100章中,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子目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但不得偏离项目实际。以总额为单位的,数量均为1。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按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45分顺延至2026年03月12日09时40分。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充文件,按此次补充文件以及最新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在本补遗书发布前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仍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址:******县伦珠街1号
电话:181****0919(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江冲路世邦首座10-1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99****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