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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28 09:00:00,更正为:2026-03-04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2-28 09:00:00,更正为:2026-03-04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3、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支付所拟派服务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费用及各项补助等,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更正为“3、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支付所拟派服务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工作日餐费(标准为:40元/人/天)等费用及各项补助等,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6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22
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员会
地址:**市**区**大道490号
联系方式:0832-****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兰桂大道377号2单元3楼2号
联系方式:0832-****0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08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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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