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泉环行审函〔2025〕14号)

审批
安徽-阜阳-颍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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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标题: 关于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泉环行审函〔2025〕14号) 文号:
信息来源: ****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日期: 2025-11-25
关于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泉环行审函〔2025〕14号)
发布时间:2025-11-25 15:01

**禧****公司:

报来的《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用地面积约30亩,规划计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其中厂房26000平方米,其它辅助用地2000平方米。购置高速混合机、冷却混合机、密炼机、提升机、造粒机、开放式炼塑机、平板硫化机、空压机、自动化设施等生产设备及质量检验仪器,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及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生产能力:年产2.5万吨环保型改性粒料和1万吨磁条。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包括直接循环冷却外排废水、间接循环冷却外排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废水,经处理后的****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配料粉尘、混合粉尘、密炼废气、挤出废气;磁条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密炼废气、挤出废气;实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线产生的配料粉尘、混合粉尘、投料粉尘:设置密闭配料房,配套集气管道;混合机为密闭设备,设备配套引风机和集气管道;产尘口(人工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集气罩下方设置垂挡软帘,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出(DA001),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密炼废气、挤出废气: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室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主管道引至一套“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出(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限制要求,有组织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磁条生产线: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室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出(DA002),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限制要求,有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实验室废气集气管道汇至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2)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经收集后,分类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过滤网、实验废料收集后外售**化利用;机头废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经压滤后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其中危废暂存间、喷淋塔处理装置、储罐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设置重点防渗;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其他生产区域设置一般防渗。

四、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局核定新增排放容量内。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管委会环保办公室和**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具体负责。

****

2025年11月25日

抄报:****环境局、****政府

抄送:****管委会、**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

**禧****公司:

报来的《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用地面积约30亩,规划计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其中厂房26000平方米,其它辅助用地2000平方米。购置高速混合机、冷却混合机、密炼机、提升机、造粒机、开放式炼塑机、平板硫化机、空压机、自动化设施等生产设备及质量检验仪器,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及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生产能力:年产2.5万吨环保型改性粒料和1万吨磁条。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包括直接循环冷却外排废水、间接循环冷却外排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废水,经处理后的****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配料粉尘、混合粉尘、密炼废气、挤出废气;磁条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密炼废气、挤出废气;实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环保型改性粒料生产线产生的配料粉尘、混合粉尘、投料粉尘:设置密闭配料房,配套集气管道;混合机为密闭设备,设备配套引风机和集气管道;产尘口(人工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集气罩下方设置垂挡软帘,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出(DA001),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密炼废气、挤出废气: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室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主管道引至一套“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出(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限制要求,有组织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磁条生产线: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室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出(DA002),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限制要求,有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实验室废气集气管道汇至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2)无组织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经收集后,分类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过滤网、实验废料收集后外售**化利用;机头废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经压滤后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其中危废暂存间、喷淋塔处理装置、储罐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设置重点防渗;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其他生产区域设置一般防渗。

四、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局核定新增排放容量内。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管委会环保办公室和**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具体负责。

****

2025年11月25日

抄报:****环境局、****政府

抄送:****管委会、**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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