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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局按程序组织实施了**市2026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物品采购项目,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一致同意恩****广告部为该采购项目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95950元。
现将该决**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28日。如对该决**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市恩城新平中路75号,邮编:529400;联系电话:0750-****123)。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歪曲和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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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