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湿地大湖水域大鱼人工干预及水生态治理鱼苗投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绿源农产品大市场8栋802号
中标(成交)金额:
1、捕捞费用:0.45元/斤(所有鱼种捕捞费的综合单价)。
2、鱼种销售价:
2.1报价:5.85元/斤(花鲢鱼每斤的综合单价);
2.2报价:2.6元/斤(白鲢鱼每斤的综合单价);
2.3报价:7元/斤(杂鱼每斤的综合单价)。
3、鱼苗投放费用:
3.1白鲢(5-8尾/斤)报价:3元/斤(数量3000斤)
3.2花鲢(5-8尾/斤)报价:5.8元/斤(数量25000斤)
3.3鱼苗投放费用合计(3.1+3.2)=154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乔宗华、郑秀琴、顾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万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具体以附件业绩一览表为准)
| 序号 | 业绩名称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 1 | 捕鱼协议 | **市****养殖场 | **** | 2023年4月2日 |
| 2 | **湿地大湖水域大鱼人工干预**协议 | **市******公司 | **** | 2022年11月7日 |
| 3 | **市天井湖捕鱼合同书 | ****管理处 | **** | 2023年2月24日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翠湖六路东段1899号
联系方式:0562-****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
电话:139****5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工
电话:139****5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