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城市规划 | ||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26 | ||
| 标题: | **市高新****服务中心关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总平面图批前公示 | ||||
| 文号: | 无 | 来源: | |||
| 生效时间: | 2026-02-27 | 终止时间: | 2026-03-06 | ||
****向我局高新****服务中心申请变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该项目位周仓路以东、**大道以西、大力大道以南、关羽路以北的地块。原方案已于2017年3月审查通过。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本次调整内容为将原装配车间调整为冲压车间,调整后建筑面积7344.4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646.2平方米。结合原方案已许可并办理竣工验收的门卫、联合厂房和待建的食堂办公楼及试验、研发楼,本次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27946.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491.85平方米。项目总体各项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距符合技术规定。
按照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向我局高新****服务中心规划编制与行政审批股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6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设计方案(详见附件)。
三、公示地点
(一)******建设局网站。
(二)周仓路以东、**大道以西、大力大道以南、关羽路以北的地块(项目所在地)。
四、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五、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项目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六、联系方式
网站:http://zrzygh.xiangyang.gov.cn
邮箱:xygxzgfj@xygx.gov.cn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路9号**市高新****服务中心
邮编:441003
联系科室:规划编制与行政审批股 (0710-****260)
附件: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前)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后)
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效果图(调整前)
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效果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