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加工30万吨废石及煤矸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加工30万吨废石及煤矸石改扩建项目 | **省**市** 县北张镇 南董村东南董居民组往北 200 米路西第一家 | **** | **** | 项目在现有加工废石原料的基础上新增煤矸石原料,加工设施新增煤矸石破碎筛分和水洗制砂等相关设施共20台(套),不新增占地,预计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实现年加工20万吨煤矸石及10万吨废石。 项目总投资金额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各类破碎、进料、捞砂、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相应的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厂区道理硬化及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原料及成品库设施全封闭,同时配套雾炮装置,减少粉尘污染。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水洗制砂环节废水和导流槽冲洗废水全部经导流槽引至沉淀池,然后再经沉淀池、沉淀罐和压滤机进行沉淀压滤处理之后继续回用于制砂环节,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分批回用于制砂环节工艺用水。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水洗制砂废水和导流槽冲洗废水全部经沉淀池、沉淀罐和压滤机进行处理之后产生的泥饼以及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内定期清理的底泥自然晾干后全部收集贮存在泥饼贮存库内,作为副产品外售;****建材厂****公司;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