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孪生人机交互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2月2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光学动作捕捉设备、面部表情捕捉系统、手指捕捉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中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9层909-92(集群注册)
中标金额:871000.00 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观军、李宏业、李精草、梅英哲、李静。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065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1.00分。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永继路5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9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栋10楼
联系人:王宁、刘亚静
联系方式:0371-****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