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门面房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2月6日发布竞价公告,对********体育场门面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2月26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号标的物:体育场门卫室
成交人:****
成交价:贰万贰仟壹佰陆拾捌元零捌分/年(22168.08元/年)
陆万陆仟伍佰零肆元贰角肆分/三年(66504.24元/3年)
2号标的物:体育场门面房
成交人:蒋德玖
成交价:壹拾叁万肆仟零陆元肆角整/年(134006.40元/年)
肆拾万零贰仟零壹拾玖元贰角整/三年(402019.20元/3年)
招租单位:****
联系电话:洪伟龙 0550-****902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余静 153****6996
收费标准:参考滁公管综【2023】19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
收费金额:3000元
公示期: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路与双拥路****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0550-****650。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公司:****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