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工程配套安****监狱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迁建工程配套安****监狱部分)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1日
开标日期:2026年2月25日
****迁建工程配套安****监狱部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恒通大道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万零壹仟柒佰伍拾壹元柒角伍分(****1751.75元)
质量:合格,满足使用要求
交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 标 人:****
地 址:**市**镇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58-****79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魏思宇、殷志明
电 话:0551-****1454、****1456、132****5852
公示期: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4-****13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