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镇群众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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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建设中心:
《关于报批****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黄工建函(2025)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业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441900-04-01-333877)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黄江镇138工业区拥军四路1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改造工程,计划将**市黄江镇138 工业区拥军四路1号原1栋3层教学楼及1栋5层宿舍楼重新设计装修及加建,并**1座成品消防水箱和1座电房,总建筑面积为3358.85平方米(其中3215.37平方米为原有建筑面积,143.48平方米为加建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建筑改造工程、室外场地改造工程、电梯改造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190.8867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024.8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3003万元,预备费用 56.7089万元。由黄江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具体由****建设中心组织实施。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报批****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黄工建函(2025)16号)》《****改革局关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黄投审〔2024〕15号)》《****改造工程审定表》《****改造工程概算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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