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恒丰电子产业园G北区厂房漏水维修项目施工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工程类 |
| 监督部门: | 郑****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尹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7152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广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丰电子产业园G北区厂房漏水维修项目施工(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合实验区****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恒丰电子产业园G北区厂房漏水维修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航空港综合保税区康二路与富七街交叉口西南角G北厂房。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恒丰电子产业园G北区厂房屋面漏水维修项目,包括01厂房、02厂房、11辅助厂房,屋面总建筑面积约26345.43平方米。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10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标书代写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防水工程施工业绩。
注:企业业绩评标时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③单个房建工程里带防水业绩的,必须其中的防水工程满足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或省级(**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8.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8.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8.4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登录“****合实验区****中心(http://www.****.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电子标服务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0日0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合实验区****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合实验区****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中心网站》《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广场
联系人:芦老师
电 话:188****2863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英伟
项目组其他成员:周珊珊、王云杰
地 址:**市航**路与第八大****中心A座6F
联系人:王英伟、周珊珊、王云杰
电 话:0371-****0862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广场
电 话:尹老师
电子邮件:0371-****7152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