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配套450万t/a磷矿浮选项目110kV供电线路新增工程招标补遗通知
****委托****组织的“云天化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配套450万t/a磷矿浮选项目110kV供电线路新增工程招标”项目,对部分投标人的疑问进行答疑并作变更:
一、答疑内容:
1、问题 1. 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设计资料中有 110kV 电缆部分工程量,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部分工程量清单,请贵单位给予明确本次投标是否包含此部分工程内容。
答复:本次招标不包含设计资料中的110kV电缆部分工程量。
2、问题 2. 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线路施工过程中土地征用﹑线路青赔等相关内容,请贵单位给予明确此项费用如何列支,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复:施工过程中土地、林地等手续办理及补偿由**市高新区负责。施工过程损坏及恢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问题 3. 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内容和附件中的签字版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内容不一致的问题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招标规模:220****电站出线,到****110千伏新能总降变进线构架的 110kV 输电线路 N108#-N125#塔基段。线路长度5.021千米,全线杆塔18基,其中角钢塔17基、耐张钢管杆1基。明确范围为N108#-N125#塔基段,共计18基,提供的线路路径走向图也为N108#-N125#。但是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云天化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配套450万t﹒a磷矿浮选项目110kV供电线路新增工程-清单(2).PDF》编制说明中建设主要内容为 220 ****电站出线,到**** 110千伏新能总降变进线构架的 110kV 输电线路 N111#-N129#塔基段。线路长度5.021千米,全线杆塔19基,杆塔基础掏挖浇筑,接地安装调试,线路交叉跨越及线路 安装、调试等相关工程等。建设内容为 N111#-N129#塔基段,共计 19 基,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内容N108#-N125#塔基段,共计18基不一致,请予明确。
答复:建设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工期:2026年3月31日竣工验收并具备通电条件。”变更为“工期:以发包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21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2、原招标文件中“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本项目仅支付一次进度款,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进度款付款申请单。”变更为“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本项目支付二次进度款,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进度款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进度款支付,支付至合同约定工程量的80%停止支付。”变更为:“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内容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完成验收具备通电条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停止支付。”。
3、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对应修改。
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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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