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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专家于2026年1月23日对《****公司马达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通过“方案”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0873-****942
联系地址:屏边县屏边大道11号
附件:1.****公司马达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2.****公司马达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