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万福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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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县万福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缴纳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现变更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缴纳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项中:8、履约担保金,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5日内。合同金额的10%,****银行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时交纳或交纳金额不足的履约担保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履约担保金退还时间为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8、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5日内,交纳合同金额的10%,未按时交纳或交纳金额不足的履约担保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履约担保金退还时间为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无息退还。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0.00分~15.00分)设计部分人员配备(3分):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评审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评审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做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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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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