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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2-25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8(1)中“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删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修改为:当有效投标人在 10 家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家数:5家(不标明顺序);当有效投标人在 10 家以下(含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家数:3 家(不标明顺序) 。****委员会评审认定符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实际数量推荐。标书代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支付修改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10%。
4、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县古夫镇昭君路12号
联系人:张昆
联系电话:158****12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发展大道 16 ****酒店21楼
联系人:乔**
联系电话:150****9920
日期: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