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区鲲城学校南校区1#教学楼闲置房产及配套设施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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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学校南校区1#教学楼闲置房产及配套设施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学校南校区1#教学楼闲置房产及配套设施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学校南校区1#教学楼闲置房产及配套设施五年使用权(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9,898.9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教学楼,钢混结构,建成年代为2015年。建筑物外墙涂料,内墙刮瓷,塑钢门窗,瓷砖地面。内部各层有学生教室、老师办公室、小型会议室等。建筑物内部水、电、暖、通讯等基本配套设施齐全),出租底价522.390955万元/五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1日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方应****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3月11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成交后不予认可*),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6年3月9日、3月10日每天上午10时,房产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159****6171刘经理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6年3月12日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交易中心官网、****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本次出租标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4、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领取《成交通知书》;(2)接出租方通知在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第二年租赁价款及场地使用押金,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押金条款

5.1押金金额及支付:为确保场地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给出租方标的押金人民币10万元。

5.2押金退还:租赁期届满且出租方确认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等),且无设施设备损坏及承租方无其他违约行为后3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3押金抵扣:因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在押金中抵扣。若押金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差额。

6、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租赁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交还出租方。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如对标的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将租赁房屋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10、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已缴纳的租赁费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1、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费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2、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277 137****0221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

2026年2月27日


******公司****学校南校区1幢教学楼闲置房产及配套设施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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