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分局 | ||
| 2026-02-26 16:05 | ||
| 《****“年产2亿只橡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2026-02-26 | ||
| 《****“年产2亿只橡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亿只橡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分局行政审****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857)。
地址:**县涡北新** ****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年产2亿只橡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路12号****内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利用现有的生产车间,购置硫化机、捏炼机等生产设备,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实施年产2亿只橡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仅原材料进行替换,全厂总产能不变。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信息化局备案,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次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配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密炼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开炼、压延、预成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负压收集的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专用烟道(DA005)引至楼顶排放。
运营期配料、投料、密炼/捏炼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密炼/捏炼、开炼、压延、预成型、硫化、二次硫化、实验室、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限值;密炼/捏炼、开炼、压延、预成型、硫化、二次硫化产生的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配料、投料、密炼/捏炼产生的颗粒物和密炼/捏炼、开炼、压延、预成型、硫化、二次硫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中表4相关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硫化前的废橡胶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硫化后的废橡胶、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化、无害化目的。